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
(2023年9月24日)
根据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》和《党中央 、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》 ,经报党中央 、国务院批准 ,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 、机构 、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。
一 、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 ,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,指导科技服务业 、技术市场 、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。
二 、不再保留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,相关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承担 。
三 、将科学技术部的高新技术司 、25名行政编制 、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,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6名行政编制 、2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。
调整后 ,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设机构23个 ,机关行政编制725名 ,司局级领导职数110名 。(来源 :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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